根据市规划局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大排查、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通知要求,我院制定了《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大排查、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。经过前期组织学习有关法规文件,自查的前提下,我院于近日,组织了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验收,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。2015年2月5号,我院各部门设立了义务消防安全员,安全责任部门、各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安全员分别签订了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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